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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健全监督体系,加强未设立纪委的抽蓄项目公司、售电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利来国国际水电开发公司纪委因时而动,建立派驻纪检员制度,推动自上而下的外部监督和同级监督贯通协同,有效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监督难题。 为确保派驻纪检员履责有据、履职规范,公司纪委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利来国国际水电开发公司子公司、项目部派驻纪检员管理办法》,对派驻纪检员配置及任免、工作职责以及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等派驻纪检员工作的具体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派驻纪检员的15项职责,要求派驻纪检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纪委述职,接受公司纪委的监督、评议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优、调整交流和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 为切实做好“贴身监督”,公司派驻纪检员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到哪里,重要工作就推进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通过列席直属党支部会议,督促检查党建工作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工作开展情况,紧紧围绕公司重点工作推进、抽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重要内容靠前监督,开展提醒谈话共计40余人次,提出建议近10条。 同时,公司派驻纪检员对所在单位的监督力量开展传帮带,指导党支部做好廉洁教育、警示教育,指导所在单位部门开展好全面监督工作,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持续加大监督力度,营造公司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下一步,公司纪委将持续推动基层监督,拓展构建公司“大监督”格局的新形式、新方法,形成常态、常抓不懈、保持长效,让党员干部在严的氛围中遵规守纪、树牢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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